亲子鉴定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,还涉及重要的法律问题。了解法律规定,才能清楚什么情况下必须做司法鉴定、诉讼中怎么用。
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【亲子关系确认之诉】
条款原文:"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,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。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,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确认亲子关系。"
核心含义:
- 父母双方均有权提起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
- 成年子女只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,不能请求否认
- 提起诉讼需同时满足"有异议"和"有正当理由"
- 司法亲子鉴定意见是此类诉讼的关键证据
拒绝鉴定会怎样
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做亲子鉴定的,法院可推定对方主张成立。因此诉讼中如果涉及亲子关系争议,逃避鉴定通常没有好处。
相关的法律后果
- 确认非亲生:可提起抚养费返还诉讼,追索已支付的抚养费
- 精神损害赔偿:配偶隐瞒非亲生子女事实,无过错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
- 离婚过错赔偿:婚内与他人生育构成重大过错
- 虚假鉴定:故意出具虚假鉴定报告可能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
诉讼中要用司法鉴定
法律程序中使用的必须是司法亲子鉴定报告(本人到场、实名委托、鉴定人现场采样),隐私鉴定报告不能作为诉讼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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